粤开大教务函〔2018〕95号
关于2019年春季广东开放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市、县开放大学(广播电视大学),各合作办学分校(学院),广东开放大学直属学院:
为切实做好2019年春季广东开放大学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,根据《广东开放大学教学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粤开大教务〔2016〕8号)和《广东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粤开大教务〔2016〕50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毕业论文撰写的对象
2017年春季及以前注册入学的广东开放大学本科学生,已修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,且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%以上。参加毕业论文撰写的学生名单由各教学点汇总后报送到各学院。
二、工作流程
(一)分配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和终审教师
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。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和终审教师由专业负责人选聘,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审核、批准。
(二)选题
各专业负责人组织专业教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,讨论拟出选题范围和提出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要求,选聘论文指导教师,并将选题范围和指导要求公布在网络教学平台上。
(三)下达任务书
承担指导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的教师,应对已确定选题的内容做好充分准备,并对学生下达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,明确任务和要求,列出各阶段时间及应阅读的基本文献目录。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须提交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。
(四)撰写开题报告
学生确定选题后,应按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要求撰写开题报告。
(五)论文写作
毕业论文(设计)写作格式要求参见《广东开放大学毕业论文写作形式要求》(附件1)。
(六)中期检查
毕业论文(设计)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定期检查学生的情况,及时进行指导和答疑。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组织对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中期检查,及时解决毕业论文(设计)中出现的问题。
(七)查重
论文写作完成后需对毕业论文(设计)的重复率进行查重,并提交查重报告。查重方案见《广东开放大学本科专业毕业论文(设计)查重工作方案(试行)》(附件8)。
(八)初评
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全过程给出评语及初评成绩。
(九)答辩
广东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都应参加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。教务处制定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,各学院部署答辩工作,制订答辩工作计划,并对各专业答辩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。
(十)提交论文材料
各分校、教学点需向总部提交以下纸质材料:
1.毕业论文(设计)正式文本一本(排版装订样式见附件3);
2.任务书一份(格式见附件4);
3.开题报告一份(格式见附件5);
4.中期检查表一份(格式见附件6);
5.论文评审表一份(格式见附件7)。
6.查重报告
(十一)终审
终审教师按照《广东开放大学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评分标准》(附件2)给出毕业论文(设计)最终成绩。
三、时间安排
时间 |
内容与要求 |
备注 |
2019年3月10日前 |
学院成立论文指导委员会,分配论文指导教师和终审教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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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3月12日前 |
选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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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3月15日前 |
下达任务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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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3月20日前 |
开题报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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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4月10日前 |
中期检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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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4月25日前 |
初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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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5月8日前 |
答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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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5月11日前 |
各教学点提交论文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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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5月18日前 |
终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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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5月20日前 |
各学院报送论文成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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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时间安排仅供参考,除成绩报送时间外其他时间可适当调整,具体时间以各专业安排为准。
四、工作要求
毕业论文(设计)的写作、指导及审核工作须严格按照《广东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管理办法》执行。经终审发现论文属抄袭者,论文成绩记“抄袭”,并对毕业论文(设计)的写作者、指导教师进行通报。
五、其他事项
申请学位的学生学位论文按照《广东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粤开大教务〔2016〕50号)要求执行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陈晓曦
联系电话:(020)83502579
E-mail:jhk@gdrtvu.edu.cn
通讯地址:广州市下塘西路1号广东开大1-201c室(邮编:510091)
附件:
1.《广东开放大学毕业论文写作形式要求》
2.《广东开放大学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评分标准》
3.《广东开放大学毕业论文(设计)排版装订样式》
4.《广东开放大学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》
5.《广东开放大学毕业论文(设计)开题报告》
6.《广东开放大学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检查表》
7.《广东开放大学毕业论文(设计)评审表》
8.《广东开放大学本科专业毕业论文(设计)查重工作方案(试行)》
广东开放大学教务处
2018年12月25日